2021年云南省楚雄州优秀青年专业人才 专项招引公告
云南省楚雄州辖8县2市103个乡镇,国土面积2.84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75.5万人,是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中的两个彝族自治州之一。这里区位优越、交通便利,素有“省垣门户、迤西咽喉、川滇通道”之美誉,是云南地理中心、重要的交通枢纽,大滇西旅游环线的重要节点,乘坐动车从省会昆明到楚雄仅需1个小时。这里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全州GDP2020年达到1372.16亿元,经济总量位居云南省第6位,是滇中城市群新的增长极,连续3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最高荣誉奖“长安杯”。这里生态宜居、文化繁荣,楚雄州森林覆盖率达 70.01%,常年气候温暖如春、冬无严寒、夏无酷暑,被誉为“滇中翡翠”、“西南氧吧”,拥有“世界恐龙之乡、东方人类故乡、中国彝族文化大观园”3 张世界级名片,楚雄州府楚雄市更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这里资源丰富、产业兴旺,境内绿色资源丰富,理论上可开发新能源总装机2000万千瓦以上,有矿产资源41种。先进制造、新材料与绿色能源产业异军突起,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业、商贸物流业发展强劲,是优质高原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滇菜外运”重要基地。“十四五”期间,楚雄州将继续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精神,高质量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行动。时代呼唤英才、英才创造时代。楚雄这片干事创业的热土,无比需要各方面优秀人才的加入,共同为楚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拼搏奋斗、贡献力量。根据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要,云南省楚雄州拟面向国内高校招引2021年毕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及名额 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20名、博士研究生10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占招引名额比例根据招引情况据实调整。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个人品德良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具有参与楚雄建设的志愿和为楚雄发展积极贡献的志向。 (四)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校纪处分,无失信记录,违法违纪受过处理处分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招引范围。 (五)符合楚雄州急需紧缺专业条件,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专业精神,学习成绩优异,在公示开始前须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4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8年4月30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承诺在楚雄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1年)。 (九)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本科阶段在“双一流”大学就读且担任过校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引。 (十)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招引人才入职后,聘用为楚雄州州属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达到公务员调任资格条件的,根据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择优调任到党政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也可继续聘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或转入州属国有企业任职。 (二)安家补贴和生活补助。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15万元(人民币,下同),聘用的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5万元,分5年内平均拨付。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生活补助每月2000元,聘用的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每月1000元,补助3年。 四、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高校校内就业信息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广泛宣传。 (二)政策宣讲。赴部分高校举行政策宣讲会,现场进行政策解答。政策宣讲会具体事宜通过高校校内就业信息网站另行通知。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本次人才招引报名以网络报名为主,现场报名为辅,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现场提交经学院、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及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论文发表情况等满足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招聘工作组。网络报名的人员,把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打包发送至cxzrczy@163.com,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审查时间另行通知。不符合招引对象资格条件的报名视为无效。 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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