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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
江苏大学2017年硕士生调剂预报名通知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预计3月中旬发布,我校正式调剂及复试工作将在3月中下旬进行(以具体通知为准)。
一、调剂要求:
1、学校基本要求:(1)符合国家调剂的原则及要求;(2)非第一志愿考生调剂我校全日制专业的生源要求本二层次以上(不含专升本、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结业等);(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各类生源可以申请校内调剂;(4)非全日制专业可接受各类生源调剂。
2、拟调剂考生还须符合各学院(中心、研究所)其他调剂要求。
二、有关调剂程序如下: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开通前:
①2月24日起,拟调剂考生(含一志愿校内调剂考生)登陆江苏大学研究生预调剂系统(http://yjsgll.ujs.edu.cn/zsgl/fsgl/default.aspx)进行志愿报名(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进行调剂预报名。该调剂志愿报名系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开通后即关闭。
②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江苏大学将择优选择符合调剂要求的预报名考生。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开通后:
③申请调剂考生(含报考我校及其他招生单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调剂志愿。调入专业所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志愿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初审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④学院安排专人通知有关调剂志愿考生按要求参加复试。
三、预调剂系统开通意义及说明:
1、考生可以了解我校相关专业是否接受调剂(根据2016年国家分数线预测需要调剂的专业详见附件,最终以教育部官方调剂平台公布的拟调剂专业为准);
2、为考生提交本人基本信息提供更便捷的渠道(考生无需通过邮件或纸质递交自己的基本材料);
3、我校各招生学院可以通过本系统查看考生信息,了解调剂生源情况,为后期工作及计划安排做好准备。
长江大学
长江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公告
根据我校初试情况,拟在会计学(学术)、企业管理(学术)、光学(学术),产业经济学(学术)、地质工程、化学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与信息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计算机技术、农村与区域发展、作物、种业、园艺、植物保护等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少量调剂考生,非全日制所有专业均接收调剂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尽快与相关学院联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原则
参照国家2016年调剂政策(国家2017年调剂政策目前还未公布)
二、调剂基本程序:
1、我校相关专业已发布缺额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请填写《长江大学2017年招收硕士生调剂申请表》,扫描后发给相关学院负责老师并与之联系。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法学院 许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254 ;13508616665
邮箱:1804091098@qq.com
2、并在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期间,我校研究生院安排专人负责调剂事宜,在24小时内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回复,并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4、复试具体事宜请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yangtzeu.edu.cn)及各学院网站,了解调剂最新信息。
四、长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6-8060564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yangtze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石河子大学
石河子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欢迎报考我校。
石河子大学简介及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yz.shzu.edu.cn/List.asp?C-1-1488.html。
2017年考研成绩已公布,现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分数情况,预计今年部分专业(会计专硕除外)会有调剂名额,具体情况待国家线公布后,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zu.edu.cn/)查询。
我校开展预调剂工作,旨在提前了解考生个人情况及调剂意愿,为学院和研究生导师提供参考。在生源不足时,校方会择优与考生取得联系。预调剂不能代替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流程,也不影响考生选择调剂学校。
二、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B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以国家公布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准。
2、专业要求:招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的解释:统考英语一可调剂到要求统考英语二专业,统考英语二不能调剂到要求统考英语一专业;统考数学一可调剂到要求统考数学二、三专业,反序调剂则不行),业务课相同或相近,业务课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调剂程序
第一阶段:调剂预登记(成绩发布----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之前)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填写《石河子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记表》,下载网址:http://yz.shzu.edu.cn/List.asp?L-6788798054.html。考生须发送电子邮件至招生学院邮箱,待分数线下达后由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届时请考生尽快与招生学院电话联系,招生学院将根据提交申请顺序及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调剂资格,额满为止。
第二阶段:正式调剂(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后----调剂结束)
分数线公布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请获得复试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第一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申请,补充调剂手续,请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尽快与我校招生学院联系办理调剂手续。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录取,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
四、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轮复试:2017年3月18日-21日
第二轮复试:2017年4月9日前
五、联系方式
政法学院 冯 洁
联系电话:0993-2057531
邮箱:sdzfyz2057531@163.com
河南大学
河南大学法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
根据2016年研究生招生国家分数线,我院2017年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生(具体以2017年研究生招生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实际情况为准)。
一、接收调剂专业:
1.学术型专业:法理学、刑法、诉讼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国际法。
2.法律硕士: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二、对调剂生的要求:
1.符合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调剂”部分的所有要求。
2.达到我校的招生学院(实验室、中心)的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不存在问题或疑问。
5.考生在以往的考试中无违规和作弊记录。
6.符合我院提出的其他要求(详见国家线公布后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调剂要求)。
三、接收调剂原则:
1.调剂时优先接受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调剂时优先接受“优质生源”。
3.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申请调剂在先的考生。
四、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之前,有意调剂我院的考生,请将调剂申请表发至:fxyyjs666@126.com。
2.调剂系统开通之后,调剂我院的考生须完成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选报我院相关专业。
(2)我院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并来校参加复试。
(4)我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yz.chsi.cn”向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5)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
中国民航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2017年研究生调剂信息
研究生部招生信息网址以及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网址:http://www.cauc.edu.cn/yjsb/list_more_3.html
研招办电话:022-24092146
中航大考研调剂咨询群:528106662
法学院
法学030100(学术学位);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联系人:杨老师13702179904邮箱:wlyang2015@hotmail.com
山东政法大学
山东政法学院201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事宜说明
各位考生:
我校2017年需调剂招收部分法律硕士研究生,鉴于国家复试资格线尚未公布,有调剂我校意向的考生可先申请预调剂登记,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7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的相关政策。
2、符合我校2017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简章的报名条件。
3、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复试资格分数线,目前国家复试资格线尚未公布,可参考往年国家线,正式复试资格线以国家公布为准。
4、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接受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调剂考生;法律硕士(法学)既接受报考035102法律硕士(法学)的调剂考生,也接受报考法学硕士并且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考生的调剂。
二、申请程序
1、有意申请我校调剂计划的考生可先下载预调剂申请表进行预调剂登记,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2、请将预调剂申请表发送至邮箱:sdzfyjs@163.com,无需发送纸质文本。注意发送邮件时,请统一使用邮件标题格式:总分+ 调剂专业名称+原报考专业名称,如果已通过司法考试,也在标题注明。例:“345 法律硕士(法学) 法学硕士(民商法)司考通过”。
3、有申请“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调剂的考生,请在邮件标题栏注明“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字样。
4、国家线公布以后,请考生根据个人成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否则调剂无效。我院将根据考生成绩和申请调剂先后顺序等综合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北方工业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1.普通计划(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调剂基本要求
⑴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⑵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⑷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⑸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⑹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旅游管理须符合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7个专业。
⑺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⑻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⑼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2.全日制计划硕士生与非全日制计划硕士生调剂
全日制计划硕士生与非全日制计划硕士生间调剂政策按教育部2017年有关规定执行。
3.调剂基本程序
⑴所有拟调剂考生须认真阅读我校调剂基本要求,并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开通后登录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⑵学院遴选调剂考生、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⑶学院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⑷调剂复试考生接收复试通知。
⑸考生按复试通知,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实际参加复试,接到通过复试通知后,办理体检及政审事项。
⑹学院向通过复试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⑺通过复试调剂考生接收待录取通知。
4.相关学院学科(专业)联系方式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刘老师:010-88801992
liuzj@ncut.edu.cn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吴老师:010-88803531
wubiguang@126.com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预通知
各位考生:
2017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已经公布,参照上一年的国家分数线情况,预计我校部分专业需要调剂,具体各专业预测调剂情况如下,欢迎广大考生调剂报考我校!
特别提醒:
1. 以上专业预计需要调剂的情况是根据上一年的国家分数线预测的,具体调剂情况要根据国家分数线公布之后才能确定,请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后续复试调剂公告。
2. 我校目前没有预调剂系统,所有拟调剂考生均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预计于3月18日左右开放),网上报名填写调剂志愿信息。
3. 根据往年情况,我校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具体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专业等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考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其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考生需有工作经验。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以我校发布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意见为准!)
浙江财经大学
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考研调剂信息
各位考生:
2017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已公布,参照往年录取分数线,我校拟招收调剂考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符合报考要求,达到A类地区国家复试分数线。
二、主要调剂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校内调剂考生也需经过教育部系统进行调剂。我校不提供预调剂。
三、调剂专业及具体要求
1.我校接收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调剂考生。
2.各学院拟调剂专业及咨询电话: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院调剂咨询电话:0571-86754635
2.研究生院和各学院调剂咨询电话开通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3.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zufe.edu.cn),查询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南科技大学
2017年西南科技大学考研调剂通知
一、调剂的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分数线(请核实研招网提供考生的准确信息);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剂到初试要求数学的专业,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4.MBA联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5.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我校。
6.国家针对2017年硕士研究生有新的招生调剂政策出台时,以新政策为准。
二、调剂程序
1.国家分数线下达前,拟调剂至西南科技大学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网调剂意向登记系统填写调剂意向信息。
2.国家分数线下达后,请申请调剂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完成调剂程序(具体以教育部规定的2017年研究生调剂录取程序为准)。
(1)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本人网报时的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
(2)学校于24小时内确定是否接收到校复试。学校接收复试后,考生应于24小时内,重新登陆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到校参加复试。
四、硕士生招生学科/类别及联系方式
1.以上公布的调剂信息若有变动,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另行通知。请各考生及时查看最新信息。
2.为了您更为准确的了解西南科技大学各专业招生及复试信息,请您与拟调剂相关学院保持联系(见下表),电话咨询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2:00(上午)、13:30-17:00(下午)。
东北农业大学
2017年东北农业大学考研调剂形势预估
各位考生:
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已经发布,为便于考生了解我校招生学科的生源情况、调剂形势等信息,现将我校招生学科的调剂形势预估情况发布如下(见下表)。本表仅为招生形势预测,仅供考生参考使用,不代表正式调剂信息发布,不作为我校正式接收调剂的依据,考生查看时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说明:
一、考生初试成绩已经下发至各招生学院,考生可与报考学院取得联系,咨询有关信息。
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线)预计3月15日左右公布,具体公布时间以中国研招网发布为准!
三、因国家线尚未下达,我校各学科预计上线人数、拟接收调剂生情况均参照2016年国家一区分数线确定,仅供考生参考。
四、我校有权对招生计划进行合理调整,各招生学科具体是否接收调剂、接收调剂人数等均以国家线下达后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发布为准!
五、中国研招网、东北农业大学官网(含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为发布相关招生信息的官方网站,其他信息来源均不能保证真实性,请考生注意鉴别。
六、有调剂到我校意向的考生可下载附件“东北农业大学调剂申请表(意向表)”,按学院公布的联系方式发送给学院招生负责人。
七、因招生过程存在一定动态变化,请有意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持续关注招生学院动态,并关注我校官网、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的相关信息。
八、国家调剂政策及要求: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规定(以下原文摘自本管理规定):
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九)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十)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
(十一)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第六十三条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招生单位应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第六十四条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7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的通知
我校2017年将调剂录取部分优秀考生,具体调剂政策以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会议召开后的相关要求为准,为方便有意向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报考,现将我校2017年接收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尚有缺额,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调取考生户口档案,不解决住宿,利用周末及节假日上课,上课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报考非定向考生毕业时可以派遣就业,报考定向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相关专业见下表: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1062331756
035102 法律(法学) 01062331756
2、全日制研究生调剂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尚有少量缺额,全日制研究生调剂主要面向本科就读高校为985、211高校考生,(211高校考生本科专业应为该校优势专业或国家重点学科),主要专业如下: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10-62331756
035102 法律(法学) 010-62331756
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接收调剂硕士研究生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国家复试分数线估计,我校部分学科可接收调剂生,具体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名单及相应的联系方式见附件1。有意向申请调剂到我校的,第一志愿报考校内外的所有考生,均可提出申请。欢迎通过附件1中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有意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填写《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2),并按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调剂学科(专业)/类别(领域)联系人邮箱,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意向”功能开通后,尽快填报调剂意向。
2.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名单和接收调剂硕士研究生的计划数量等有关事宜,将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发布后及时公布在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grs.dlmu.edu.cn,请密切关注!
3.有关调剂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具体情况,以《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复试分数线”)发布后公布的结果为准。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宋老师 0411-84723265 jyc@dlmu.edu.cn
035102 法律(法学) 非全日制 宋老师 0411-84723265 jyc@dlmu.edu.cn
030100 法学宪法与行政法 全日制 丁老师 0411-84725210 61207737@qq.com
030100 法学国际法 全日制 丁老师 0411-84725210 61207737@qq.com
030100 法学环境法 全日制 丁老师 0411-84725210 61207737@qq.com
030100 法学刑法 全日制 丁老师 0411-84725210 61207737@qq.com
广西师范大学
2017年我校部分专业需要调剂,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现将我校调剂方案公布如下:
一、接受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分数: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教育部规定的B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以国家公布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为准。
2.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到我校专业应同属一个一级学科,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调剂到我校专业的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
4.考试科目: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考试科目相近即至少有一门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相同,部分理工科专业可以放宽至学科门类相同专业近似,考试科目名称相近;其中学术型可以调剂相近专业学位型,专业学位型不能调剂学术型;经济学(02)、工学(08)、工商管理学(1202)必须按规定参加国家统考数学(一)、数学(二)或数学(三)中一门。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等考试方式为管理类联考的专业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类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与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8.招生专业及业务课考试科目(包括复试科目)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yz.gxnu.edu.cn/html/art861.htm)。
9.符合其他国家规定调剂政策。
二、调剂基本程序
1.凡符合2017年国家规定的初试成绩最低要求并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在开通调剂系统后即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调剂系统”查询接受调剂的专业、进行调剂申请操作。
2.我校部分专业按照一级学科招生,调剂考生必须在调剂系统中认真填写研究培养方向信息方可完成调剂。
3.我校相关学科负责人对已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进行阅档,通过“研招网”系统向被选定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明确回复。
4.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考试科目参考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我校研招办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6.我校研招办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调剂政策
1.211、985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调剂到我校,经复试合格,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2.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按照规定可以申请多项研究生奖助学金。
3.我校设有充足的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培养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并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4.我校已开通的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将为经济困难的同学完成学业提供有力的支持。
四、特别提示
1.考生网上填报或修改调剂志愿后,在限定时间内不能再次修改,请考生慎重选择。
2.被我校设置为“待录取”的考生在确认接受“待录取”后,不能再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
3.我校未委托任何校外组织和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四、联系方式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专业学位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专业学位
035101 法律(非法学)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035102 法律(法学)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殷老师,0773-3699665、5829293,
gxnulaw@163.com
湖南商学院
湖南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
2017年我校拟接收部分调剂硕士研究生考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为方便有志于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现将学校招收2017年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考生)要求,且在原报考单位不能参加复试。
2、专业要求: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初试科目参见湖南商学院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hnuc.edu.cn/show_content.php?id=1339);
3、我校另有少量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指标。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开通2017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申请的通知
为提高考生调剂成功率,也便于学校提前了解考生考试情况及调剂意愿,我校现开通预调剂申请。根据一志愿分数情况,我校接受预调剂专业有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硕士,在生源不足时,会择优与考生取得联系,考生无需来电确认。预调剂不能代替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流程,教育部公布2017年复试最低分数线后,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中填写正式的调剂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调剂录取方为有效。
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请尽快填写预调剂申请表发送至tiaoji2017@126.com,咨询电话:021-39227142(袁老师);021-39227001(梁老师)。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调剂公告
2017年国家下达我院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计划80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3人,调剂名额较充裕。可供调剂的专业有: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农业经济管理、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中外政治制度、中共党史、新闻学、社会学、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专门史等专业。
一、调剂政策
1、达到国家2017年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符合教育部2017年相关调剂政策。
二、调剂程序
1、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官网(http://www.sass.cn)相关的调剂信息、复试时间安排、复试录取办法及我院2017年招生简章;
2、考生可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登陆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否则调剂无效;
3、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查看是否进入复试名单;
4、复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
邮 编:610071
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李老师
电 话:028—87012090\87042136
传 真:(自动):028—87044303
广东财经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2017年硕士招生预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近期我办接到考生大量咨询关于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的电话、邮件,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1.教育部尚未划定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故目前无法确定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及各专业需要的具体调剂名额。
2.参照2016年国家线测算,今年我校经济类、管理类和法学类等学术学位专业需要部分调剂生;因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今年有较多增长,金融硕士、税务硕士、保险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可以接收较多调剂生。
3.为提前了解考生调剂意愿,2017年3月中旬中国研招网(yz.chsi.com.cn)将开通调剂意向登记系统(招生单位代码10592),届时有意向且预估达到国家线的考生可进入系统进行登记,考生也可下载《广东财经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申请调剂考生预登记表》(附件1)于3月15日前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我校研招办电子邮箱:yzb@gdufe.edu.cn,邮件标题名为:调剂意向专业+分数+姓名。我办会将登记表分类后发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重要提醒:调剂意向登记系统及预登记不是正式调剂申请,正式调剂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研究生调剂系统提交申请方为有效)。
4.教育部将在3月中旬公布国家线,3月底-4月初将正式开放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所有登记调剂意向和寄送预登记申请的考生必须在调剂系统开通24小时内登陆系统将调剂意向转为正式调剂申请方为有效。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依据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2017年我校部分专业存在缺额。现公布预调剂信息供考生参考。
注意:1.准确的缺额调剂信息需待2017年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确定,请考生耐心等待。
2.调剂信息主要方便信息收集和预联络,不作为正式调剂信息。
3.考生正式调剂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该系统开通后(具体开通时间请关注研招网),务必请所有有意向调剂至我校的考生第一时间登陆“研招网”进行网上调剂,按照相关要求完善调剂信息,完成正式调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调剂的,信息无效。
一、预计2017年我校下列专业接收调剂考生
035102 法律(法学)
二、接受调剂考生的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注:调剂政策如有变动以2017年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三、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龙子湖校区行政楼313
联系电话:0371-85960212
邮箱:hncjzfdxyzb@163.com
内蒙古科技大学
我校热忱欢迎符合2017年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的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
一、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单科分数均需达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二、调剂办法
国家分数线公布后,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平台,填写调剂志愿,我校将根据专业需求及考生情况批复。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472-6896490
035102 法律(法学) 0472-6896490
西北民族大学
各位考生:
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已经发布,为便于考生了解我校招生学科的生源情况、调剂形势等信息,现将我校招生学科的调剂形势预估情况发布如下,仅供考生参考使用,不代表正式调剂信息发布,不作为我校正式接收调剂的依据,考生查看时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说明:
一、考生初试成绩已经发至各招生学院,考生可与报考学院取得联系,咨询有关信息。
二、教育部尚未划定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国家线),故目前无法确定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的上线情况及各专业需要的具体调剂名额。
三、参照2016年国家线测算,今年我校学术型预计接收调剂的有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下的专业;专业学位预计接收调剂的有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社会工作、金融、化学工程、计算机技术、临床医学、体育等专业。
四、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下载《西北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考生登记表》(附件1),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邮箱(附件2),邮件标题名为:调剂意向专业代码+名称+姓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预计在2017年3月中下旬开通“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届时仍有意向且达到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系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
青岛大学
青岛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我校2017年部分专业接收优秀调剂生源。现根据往年分数线预计接收调剂的专业见附件。如果考生有调剂意向,可提前与相关学院负责老师联系。
具体调剂信息和调剂办法将于国家线公布后在本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
法学院 姚老师 85955971 法律硕士
中南民族大学
各位考生:
参照2016年国家划定的一区复试分数线,我校部分专业尚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名额,需要接受调剂考生。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调剂范围: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
2017年我校原则上不接受“双少”考生调剂。
2.成绩要求:由于我校地处湖北省武汉市,所有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含单科及总分)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申请调入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一区国家线。
3.调剂要求: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除外语学院外,其他学院一律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外国文学各专业的考生。
4)除外语学院外,其他各专业只接受统考外语为英语的调剂考生,不接受小语种考生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
10)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全日制。
二、基本程序
1.考生向相关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后)提交2017硕士调剂申请表.doc(可点击下载)和调剂信息汇总表.xls(可点击下载)。
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由研招办统一办理,请将申请表发送至研招办邮箱:2079117418@qq.com。
2.各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审签是否接受调剂。
3.各学院向研招办提交签章的调剂考生汇总表,由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办理相关调剂手续。
4.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尽快向拟调入学院最终确认调剂意向。得到学院同意接受其调剂的考生,务必在第一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熊老师:
027-67842770
18062015958
山东大学
各相关考生:
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现将我校2017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公布如下:
一、校内调剂
校内调剂是指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在我校各招生单位或各专业之间的调剂。
校内调剂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原报考专业的学校复试基本要求及调入专业所在招生单位的复试基本要求;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原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外语语种应相同,其他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之间,英语一、英语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
6.报考管理类联考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临床医学类(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普通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的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
11.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不允许调剂。
二、校外调剂
校外调剂是指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调入到我校进行复试录取的调剂。
校外调剂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满足“一、校内调剂”中2-10的各项规定。
2.初试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的国家复试基本要求和我校复试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国家复试基本要求及我校招生单位的复试基本要求。
3.考生的毕业学校和学科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含秦皇岛分校)、吉林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含威海校区)、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所属学科(以学信网备案的学籍信息为准,下同)须在教育部2012年学科评估中排名50%以内。
(3)教育部“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所属学科须在教育部2012年学科评估中排名30%以内。
(4)其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所属学科须在教育部2012年学科评估中排名10%以内。
4.考生的报考院校和学科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院校和学科符合上述所列高校和学科的具体要求;
(2)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以及所属科研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以及所属科研机构和国家各部委所属的科研机构。
5.所有专业均不接收专升本与独立学院毕业生调剂。
三、调剂程序
1.校内调剂
考生自行向招生单位进行申请,招生单位审核同意后安排其参加复试。申请跨学科校内调剂的考生,经调入单位与原报考单位同意后,可在原报考单位进行专业课笔试。
2.校外调剂
考生须在3月7日-12日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stu.sdu.yanzhao.edu.cn)中的“硕士预调剂系统”进行报名,我校各招生单位将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择优通知参加复试。
3.考生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我校接收调剂报考条件。对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各招生单位将于3月7日左右在各单位网站公布调剂信息,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仔细阅读招生单位的调剂信息,以免申请无效。
2.被我校拟录取的校外调剂生,须及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对不接收通知的,我校将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3.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往其他高校调剂,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自行联系高校,无需到我校办理任何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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