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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民族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等高校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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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9 17:27: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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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汇总、
1、2020大连理工大学附属学校合同制教师招聘10人
2、2020大连民族大学秋季学期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32人公告
3、2020年大连外国语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4、2020辽宁沈阳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25人公告(第二批)
5、2020辽宁鲁迅美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2020大连理工大学附属学校合同制教师招聘10人   
  因工作需要并依据《大连理工大学人员补充暂行办法(修订)》及《大连理工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大连理工大学现面向校外招聘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做到“两个维护”。
  3、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遵循,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以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承担好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
  4、有志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以及较高的综合素质。具有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任劳任怨,踏实肯干。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7、身心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具备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为大连理工大学合同制人员,岗位为附属学校小学教师,大连理工大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学校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大连理工大学附属学校合同制教师基本工资比照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工资标准确定,享受合同制人员基础绩效,按工作业绩参与事业编人员奖励绩效分配,学校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具体如下:
  应聘人员请认真填写应聘申请表及个人简历并发送到邮箱:rszp@dlut.edu.cn,每人限申请1个岗位,所有报名信息必须完整填写。
  五、需提交的应聘材料
  请应聘人员把“应聘申请表(附件2)
、应聘登记表(附件3)、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作为邮件附件上传(10M以内,不要压缩),邮件主题为“应聘附属学校**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证明材料应包含身份证、从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等扫描件。
  六、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以面试方式组织,请及时留意网站
(http://rc.dlut.edu.cn)发布的关于面试的相关信息,具体日程安排以网上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从教潜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采用试讲与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所用教材为大连市中小学使用教材。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31日
  咨询电话:0411-84707891(工作日),联系人:姜老师
  附件1. 大连理工大学附属学校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表
  附件2. 姓名-大连理工大学附属学校合同制教师应聘申请表
  附件3. 姓名-合同制教师应聘登记表
  附件4. 姓名-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2020大连民族大学秋季学期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32人公告


  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32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和勤奋敬业精神,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4.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第一学历为普通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须为2年及以上。应聘后勤管理处卫生所医生岗位应具有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6.应聘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6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教学秘书岗位、学报编辑部编辑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医生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专业认证、熟练业务技能等特殊条件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8.已就业在职人员能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二)具体岗位条件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截止至2020年10月29日16:00)
  应聘者登录学校网站或“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查看招聘公告及应聘要求,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将应聘材料发送至recriut@163.com。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材料-联系电话”。应聘者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包含以下文件:
  (1)《大连民族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
  (2)《大连民族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表》(附件3);
  (3)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证书认证资料(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应届毕业生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党员关系证明(仅党员提供)、获奖证书等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需合并编辑为一个PDF或WORD文档,命名为“姓名-个人材料名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行现场确认审查。初审合格名单、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将发布在大连民族大学网站和“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大连民族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应聘报名表》(本人签字);(2)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3)个人简历;(4)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毕业证明(含所修专业及毕业时间等信息);(6)基层党组织提供的党员关系证明(仅党员提供);(7)相关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8)承诺书(本人签字)。
  3.考核
  考核分为两部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原则上按照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对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和素质进行考察。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招聘人数要求,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先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4.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有异议、自愿放弃等原因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聘用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2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聘用人员派遣至大连民族大学工作,教学秘书岗位学校将根据应聘者个人情况统筹分配至校内相关学院。工资待遇按照学校劳动合同制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学校纪委的监督。应聘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大连民族大学程老师0411-87653537
  其他业务咨询: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景先生 0411-65891615
  六、其他事宜
  1.应聘者在招聘期间,请及时查看大连民族大学网站或“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同时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2.拟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获得学历学位。
  3.个人简历中须标注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4.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及学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大连民族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一览表-2020.10.21发布版.xlsx
  附件2:大连民族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应聘报名表-2020.10.21发布版.docx
  附件3:大连民族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表-2020.10.21发布版.xlsx
  附件4:承诺书-2020.10.21发布版.docx






     2020年大连外国语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大连外国语大学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均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www.dlufl.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24:00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入学校官方网站(www.dlufl.edu.cn)下载并填写《大连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大连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报名基本信息汇总表》发送至招聘邮箱szk@dlufl.edu.cn。网上报名中应明确填写申报岗位代码和岗位名称,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主题:应聘者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当考试考核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我单位官方网站(www.dlufl.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为1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我单位官方网站(www.dlufl.edu.cn)公布。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单位官方网站(www.dlufl.edu.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完全相同者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名次,如果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者则增加一轮面试加试环节,总成绩在我单位官方网站(www.dlufl.edu.cn)公布。
  面试时间以我单位官方网站(www.dlufl.edu.cn)公布时间为准。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官方网站(www.dlufl.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人事处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我单位人事处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www.dlufl.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应聘人员须知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学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仅递补一次。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连外国语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1-86111831
  纪律监督电话:0411-86115168
  附件:大连外国语大学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大连外国语大学
  2020年10月19日



     2020辽宁沈阳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25人公告   
(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二批)》。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和我单位人事处官方网站(http://rsc.syn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3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登陆沈阳师范大学人才招聘信息平台
(http://47.98.169.30:8228/zp_wolf/zhaopin/zhaopinSY.html)报名。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试考核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ynu.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分为一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水平和基础素质,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将通过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ynu.edu.cn/)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我校人才招聘信息平台
(http://47.98.169.30:8228/zp_wolf/zhaopin/zhaopinSY.html)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我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ynu.edu.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我校人才招聘信息平台
(http://47.98.169.30:8228/zp_wolf/zhaopin/zhaopinSY.html)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ynu.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学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和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y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试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顺畅,以便学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师范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86592986
  纪律监督电话:024-86578965
  附件: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二批)



  沈阳师范大学
  2020年10月19日




     2020辽宁鲁迅美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原标题:鲁迅美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鲁迅美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二批)》。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日期以报名起始之日为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校园网(www.lumei.edu.cn)上同步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lxmsxyrsc@163.com,并在邮件标题处写明应聘者姓名+岗位号+岗位名称。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核
  由基层用人单位进行初次考核,考核通过后进行学院二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学术能力和个人素质考评等,在考核时需要提供能证明教学科研等专业能力的论文2—5篇,造型基础与专业基础习作2—4件,创作作品2—4件,获奖证书、奖励、推荐信等,考核采取面试、试讲、测评等方式。依据考核结果,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www.lumei.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校园网(www.lumei.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综合评价、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学校对优秀人才视条件提供相应的住房补助及科研启动基金。
  5.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我单位将按照学院二次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各单位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须经认定后有效。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24-23930660
  报名咨询邮箱:lxmsxybmzx@163.com
  纪律监督电话:024-83937660
  点击下载>>>
  1.《鲁迅美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二批)》
  2.《鲁迅美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

   
  

  鲁迅美术学院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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