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 Board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91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9所自主划线院校已公布2017年研招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复制链接]

71

主题

86

帖子

380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8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3-17 10:27: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宏途教育综合消息 截至发稿已有29所自划线高校公布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已公布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自划线高校名单如下: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航天航空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山东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兰州大学

还未公布的自划线高校有: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同济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
历年全国及34所自主划线院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汇总
历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34所自主划线院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北京大学 2017  16  15  14中国人民大学2017  16  15  14清华大学2017  16  15  1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  16  15  14北京理工大学2017  16  15  14中国农业大学2017  16  15  14
北京师范大学2017  16  15  14南开大学2017  16  15  14天津大学2017  16  15  14
大连理工大学2017  16  15  14东北大学2017  16  15  14吉林大学2017  16  15  14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  16  15  14复旦大学2017  16  15  14同济大学2017  16  15  14
上海交通大学2017  16  15  14南京大学2017  16  15  14东南大学2017  16  15  14
浙江大学2017  16  15  1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7  16  15  14厦门大学2017  16  15  14
山东大学2017  16  15  14武汉大学2017  16  15  14华中科技大学2017  16  15  14
湖南大学2017  16  15  14中南大学2017  16  15  14中山大学2017  16  15  14
华南理工大学2017  16  15  14四川大学2017  16  15  14重庆大学2017  16  15  14
电子科技大学2017  16  15  14西安交通大学2017  16  15  14西北工业大学2017  16  15  14
兰州大学2017  16  15  14




2017年考研初试成绩查询(点击省市名称进入该省市招生单位列表)
  地区招生单位
  • 北京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印刷学院北京建筑大学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农学院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
    首都体育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物资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华女子学院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城市学院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共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地质科学院
    钢铁研究总院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北京机电研究所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第六二八研究所北京长城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
    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北京真空电子技术研究所华北光电技术研究所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五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北京化工研究院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卫生部北京老年医学研究所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中国舰船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
    首都儿科研究所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防化学院陆军航空兵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后勤学院装备学院装甲兵工程学院空军指挥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第五十八研究所防化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海军装备研究院
    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北京跟踪与通信技术研究所中国国防科技信息中心解放军医学院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长江商学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北京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2017年03月01日 来源:北京大学
    分享到:
  • 新浪微博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微信

    一、学术学位:
    学科门类政治外语专业课1专业课2总分
    哲    学 (01)50509090345
    经济学 (02)55559090380
    法    学 (03)50509090345
    教育学 (04)5050180
    320
    文    学 (05)50509090330
    历史学 (06)5050180
    345
    理    学 (07)50509090320
    工    学 (08)50509090320
    管理学 (12)50509090345
    艺术学 (13)50509090365

    二、专业学位:
                       考试科目
    专业学位
    政治或综合外语专业课1专业课2总分
    应用统计硕士  02520050
    50
    90
    90
    385
    金融硕士  025100数学科学学院50
    50
    90
    90
    395
    经济学院60
    60
    90
    90
    385
    光华管理学院60
    60
    90
    90
    400
    深圳研究生院60
    60
    90
    90
    385
    法律硕士(非法学)
    035101
    法学院50
    50
    90
    90
    380
    深圳研究生院50
    50
    90
    90
    345
    法律硕士(法学)
    035102
    法学院50
    50
    90
    90
    345
    深圳研究生院50
    50
    90
    90
    345
    社会工作硕士
    035200
    社会学系50
    50
    90
    90
    310
    人口研究所50
    50
    90
    90
    34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04530050
    50
    90
    90
    360
    应用心理硕士  04540050
    50
    180

    375
    英语笔译  05510160
    60
    90
    90
    350
    日语笔译  05510550
    60
    90
    90
    330
    日语口译  05510660
    60
    90
    90
    330
    新闻与传播硕士
    055200
    新闻与传播学院50
    50
    90
    90
    350
    中国语言文学系50
    50
    90
    90
    330
    新媒体研究院50
    50
    90
    90
    355
    深圳研究生院60
    60
    90
    90
    385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06510050
    50
    180

    330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0850
    45
    80
    80
    300
    集成电路工程  08520950
    45
    80
    80
    300
    软件工程  08521250
    45
    80
    80
    300
    工业设计工程  08523750
    45
    80
    80
    300
    项目管理  08523950
    45
    80
    80
    300
    计算机技术
    085211
    考试科目含有“数学一”的方向50
    45
    80
    80
    300
    增强与虚拟现实方向50
    45
    80
    80
    300
    计算机辅助翻译方向50
    50
    90
    90
    330
    考试科目含有“数学三”的方向50
    50
    90
    90
    330
    风景园林硕士  09530045
    45
    90
    90
    300
    公共管理硕士
    125200
    政府管理学院120
    50


    190
    国际关系学院120
    50


    190
    会计硕士 125300光华管理学院130
    50


    240
    艺术硕士 135105   艺术学院40
    40
    90
    90
    300
    艺术硕士 戏剧(歌剧艺术)13510245
    45
    90
    90
    335
    工商管理硕士(MBA)125100国家 A 类线
    工程管理硕士(MEM)125600国家 A 类线
    三、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分数线备注
    强军计划50-50-55-55-250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四门:50-50-90-90-305
    三门:50-50-180-305
    两门:120-50-200
    总分不低于门类线 20 分
    援藏计划40-40-80-80总分门类线降 40
    退役大学生士兵四门:40-40-80-80
    两门:MPA 100-50-150
    MPAcc 120-50-200
    总分门类线降 40
    四、其他 北京大学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 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其他专项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 年 2 月 28 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   2017年03月06日 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分享到:
  • 新浪微博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微信

    一、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
    根据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统计结果和各学科招生规模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如下: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务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在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符合照顾要求的考生,若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复试线可总分降15分。
    说明:初试各项成绩(包括总分、政治、外国语、业务课1和业务课2)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即报考专业代码的前两位代码,如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所在学科门类即为08工学)我校复试资格基本线要求的考生名单请点击此处下载查看,在此名单内的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一志愿学院的第一志愿专业复试,请于3月10日后上网进行复试资格查询(http://yzb.buaa.edu.cn/)或向第一志愿报考学院咨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及时关注、登录相关学院网站查看、查询。
    二、关于复试
    1、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组织进行,具体办法将在3月10日左右公布,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
    2、各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院的复试线和复试要求。
    3、我校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请考生作好准备。详见各学院复试要求。
    4、复试考生均需要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第一志愿学院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除需携带复试通知书外(复试通知书可于3月10日后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校内调剂考生可以无复试通知书,但需向调剂学院提供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可通过成绩查询网站(网址为http://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下载并打印,无需盖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北航校医院出具的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格检查表(具体样式见附件,体检内容不得少于所列项目),注意需随体格检查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附件: 申请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样式).doc
    (3)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4)应届生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5)往届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全国统考、法硕联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7)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及法硕联考的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届时咨询相关学院)。
    (8)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我校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应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我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欲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其它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我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9)根据京发改[2013]2587号文件,我校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查看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网址http://yzb.buaa.edu.cn/home/newdetail/post/303/)。
    (10)凡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5. 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学籍学历有问题的考生被学院拟录取后需提交相应的证明,否则不予录取,具体要求由复试学院通知。
    6. 拟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考生,均须签订相应的协议(请点击相应类型进行下载),未按时提交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7. 被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航,户口将根据学校户口办公室要求办理,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调档函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未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北航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8. 符合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及照顾政策才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需于3月1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9. 推荐免试考生请与拟录取相关学院联系,办理政审等手续。
    三、关于调剂
    1、我校总体生源比较充足,不接收任何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
    2、 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若达到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且满足调剂学院复试要求,可以申请进行调剂,经申请调剂学院同意后参加复试。校内调剂需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相互调剂的专业统考科目原则上须一致,且业务课考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
    专业学位中的“法律(法学)”专业领域(专业代码035102),只能从第一志愿报考法学 (专业代码030100)且本科毕业专业为法学的报考我校的全国统考生中进行调剂。
    专业学位中的“法律(非法学)”专业领域(专业代码035101)不能接收其他专业考生调剂。
    管理类联考的考生不得调入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 、125300会计(MPACC)以外的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三个专业。符合MBA、MPA报考要求,且满足我校管理类联考复试资格基本线的MPACC考生,若满足相应学院调剂要求,可以申请向MBA、MPA调剂。
    报考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在满足上述要求时,可向生源不足的相关专业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调剂。
    3、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对达到教育部复试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n/)办理向校外招生单位的调剂。
    未达到教育部调剂要求的统考、联考考生,或者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一律不得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四、工作日程
    3月10日前,各学院确定公布复试方案和复试学生名单。
    3月20日-3月31日,各学院组织考生复试。
    五、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10-82317637、82314257
    电子邮箱: yzb@buaa.edu.cn  wxf@buaa.edu.cn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GMT+8, 2025-7-8 01:18 , Processed in 2.151000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